本次滨海新区启动的第二个三年计划,确定了20个重点改革项目,其中十项将在2011年推出。包括: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深化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加快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改革,加快国企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及加快社会管理创新和公共服务改革。
发布会上,国务院刚刚正式批复的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也成为关注的焦点。今年滨海新区也将依据这个方案,积极推进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东疆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港区迈进。
《滨海新区深入贯彻落实综合配套改革第二个三年计划扎实推进“十大改革”的有关情况》全文:
2006年5月,国务院颁发《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批准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8年3月,国务院批复了《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确定了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十个方面的改革内容。
按照总体方案和国务院的批复精神,2008年10月,天津市制定实施了第一个综合配套改革三年实施计划(2008-2010年)。三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中央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着力推进金融、土地、科技、涉外经济、行政管理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截止2010年底,第一个三年实施计划的重点任务已基本完成,为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体制机制保障。今年5月,在认真总结综合配套改革第一个三年计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市政府组织制定了《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第二个三年实施计划(2011-2013年)》,提出了10个领域的20个重点改革项目和50个具体事项。
为贯彻落实好综合配套改革第二个三年实施计划,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结合改革发展实际,对每一项改革任务进行细化,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提出全面推进“十大改革”,制定发布了“十大改革”重点项目安排意见,确定了10 大领域的26项重点项目。为保障每项改革的扎实推进,我们确定了“三位一体”的工作思路,每一个改革项目都制定了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明确目标、明确方向、明确进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设立专项改革资金,以抓项目的方式抓改革,确保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市委副书记、滨海新区区委书记何立峰同志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连续召开8次专题会议,逐项研究每一项改革举措和实施方案,提出明确要求。目前,各专项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已经基本完成,近期将逐项颁布实施。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务院批复的总体方案和市政府制定的第二个三年实施计划,滨海新区“十大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创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体制机制,争取在“十二五”期间,率先基本建立以自主能动的市场主体、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精简高效的行政体制、科学有效的调控机制、社会公平的保障体系、完备规范的法制环境为主要特征的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加快推进“十大战役”,打好开发开放攻坚战,努力成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动力活力和体制机制保障,推动滨海新区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主要任务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包括4项:一是配合修订《天津滨海新区条例》。理顺区政府、管委会、街镇之间的权责关系,明确法律地位和事权财权划分,完善管委会、功能区的管理体制,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区。二是建立统一的财政预算体制。建立与一级政府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统一的财政预算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支出结构。三是推进“强街强镇”计划。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街镇管理体制,下放财权事权,建设街镇服务中心,不断增强街镇发展实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四是推动落实“新区的事在新区办”的工作机制。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是构建一级政府、分类服务的审批体系。积极做好承接市级审批事项工作,落实责任部门。合理划分新区政府、管委会、街镇的审批事项和权限。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推动集中审批和现场审批。
3.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重点是推进土地规划、利用和管理方式创新。扩大土地征转分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完善土地集中交易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完善土地整理储备和开发利用的循环机制。创新海洋滩涂规划、利用和保护机制,扩大“填建分离”试点范围,优化盐田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土地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
4.深化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重点是完善保障性住房配套政策和运营管理机制。强化政府职能,加大土地供应,完善规划、土地、建设和融资等配套政策。创新申请、退出和交易制度,完善定价和分配机制,建立长效投入运营机制。加快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保障覆盖面,建设具有新区特色的保障性住房体系。
5.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是理顺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推进医疗重组计划,扩大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分离试点,推行大医院一体化管理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统一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药物目录。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6.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主要包括4项:一是发展产业金融,增强服务功能。引导产业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扩大投资。推进新型金融交易市场和平台建设。推进人民币国际结算、人民币境外投资等改革试点。推动企业上市,吸引更多银行、保险、保理等机构落户新区。二是促进融资租赁业创新发展。完善融资租赁业发展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探索融资租赁公司发行债券。三是强化科技与金融结合,建设新区特色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四是完善于家堡金融区金融创新和招商政策体系。制定出台专项政策措施,加快于家堡金融区软环境建设,有效增强金融集聚能力和服务功能。
7.加快推进涉外经济体制改革。主要包括3项:一是推进东疆保税港区制度创新,落实国家支持政策。二是研究制定邮轮游艇产业发展政策。优化布局结构,创新管理办法和运营机制,开展邮轮、游艇登记管理创新试点,争取邮轮产业配套政策。三是完善中新生态城建设管理机制。完善中新合作机制,深化行政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完善生态城指标体系。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8.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主要包括2项:一是稳妥推进农村城市化。推进城乡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二元并轨,按照“三改一化”、“三区联动”模式,推进示范小城镇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二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用地经营模式,探索集体资产有效流转和保值增值的体制机制。
9.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主要包括2项:一是完善新区统一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研究制定促进新区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外资、民资参与国企重组和股权多元化改革,促进有条件的企业改制上市。规范发展政府投融资平台,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优化公用事业资源配置,整合组建新区水务、公交、燃气等行业集团。二是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和机制。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出台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10.加快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公共服务改革。主要包括7项:一是推进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区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模式,完善综治信访服务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完善应急联动指挥机制。二是加快民政事业改革。落实部市合作协议,开展民政事业改革试点,完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探索引导社会组织发展的新政策。三是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一体化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水平。四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改革试点,建立新型教育督导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五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落实国家创新型城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设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转化基地,继续实施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六是创新人才管理和服务体系。组织实施科技人才领航工程、海外人才灯塔工程、企业人才旗舰工程、技能人才蓝海工程和服务人才港湾工程,打造人才高地,建设人才特区。七是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整合文化创意产业资源,尽快培育一批骨干龙头文化企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文化市场监管方式。
三、主要特点
当前,滨海新区已进入全面开发开放的新阶段,进入了改革创新期、发展机遇期和快速上升期。过去两年,新区经济年均增长24.5%,2010年生产总值达到5030.1亿元,跨过5000亿大关;工业总产值10653.6亿元,跨过了万亿大关;财政收入1006亿元,跨过了千亿大关。今年上半年,新区经济继续快速增长,生产总值同比增长23.6%。站在新的发展起点,面临复杂的国内外发展形势,我们在确定新一轮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重点内容和项目安排过程中,注重体现时代的发展要求,体现更高标准、更深层次和更宽领域,注重体现系统性、针对性和配套性,用改革促发展、增活力、带开放。
一是更加注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十大改革”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土地规划利用和管理方式创新、国企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新生态城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和任务。提出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创新产业发展和城市管理的机制机制,完善生态城指标体系。创新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为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探索新路、积累经验。
二是更加注重增强开发开放的门户作用。“十大改革”更加注重先行先试,与国际接轨。重点推进东疆保税港区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加快推进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国际航运税收、航运金融业务和租赁业务创新试点,通过抓好方案的落实,政策的对接,拓展试点,进一步提高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度、便利度以及国际化水平,推动新区成为我国最具活力的对外开放区域之一。
三是更加注重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十大改革”坚持把自主创新作为加快发展的核心战略。重点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落实国家创新型城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完善部市会商和共建机制,共建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机构和转化基地。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组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建设科技交易市场和知识产权交易所。创新人才管理和服务体系,打造人才高地,建设人才特区。通过自主创新,使新区率先成为机制先进、体系健全、富有活力的高端产业高地和研发转化基地,形成“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态势,早日建设成为科技创新领航区和国家创新型城区。
四是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创新和构建和谐社会。与过去改革偏重于经济发展的相关领域相比,“十大改革”进一步拓宽了广度。新一轮改革以建设和谐社会首善区为目标,涉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等众多新领域。重点推进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区建设,开展民政事业改革试点,完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探索引导社会组织发展的新政策。稳步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保障性住房配套政策和运营管理机制,扩大保障覆盖面,建立长效投入运营机制。在认真落实国家和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新区外来人口多、蓝白领工作人员多的实际,提出了建设蓝白领公寓和定单式商品房两类政策性住房。扩大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分离试点。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改革试点,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加快文化体制改革。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走出一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路子,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是更加注重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针对开发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十大改革”着力用体制机制创新破解发展的难题。重点是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修订《天津滨海新区条例》,进一步明确新区的法定地位和体制定位,支持和保障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和创新措施的有效实施,赋予新区更大的自主发展权、自主改革权、自主创新权,推动落实“新区的事在新区办”的工作机制。理顺区政府、管委会、街镇之间的权责关系。推进强街强镇建设,继续下放财权事权,不断增强街镇综合实力,切实提升街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建立与一级政府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统一的财政预算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支出结构。构建一级政府、分类服务的审批体系,合理划分新区政府、管委会、功能区、街镇的审批事项和权限。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